争取最大权利
更新时间:2012-01-06 13:13:31
问题描述:
我与男方在2004年结婚,他于2001年贷款购得房屋一套就是结婚前已交贷款三年,其余共同生活过程中家里的费用均为我挣得。因为他当时的工资为700还贷为550,而每个月生活费均在二千以上。现在他有外遇,不止一次,离婚我能要得到房款的多少,能否申请精神赔偿,能否起诉对方那女的第三者,起诉能得到什么。我俩现在小孩五岁了,正常情况下这个小孩应该怎么判。我没固定收入。他有,但他挣得一直没我多。我想为自己多争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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