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起诉问题
更新时间:2012-01-01 19:44:1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与妻子领取结婚证两年半了,领完证她因工作关系我两一直未在一起生活,现在我想起诉离婚,她的户口在广州人才市场,我的户口在哈尔滨,前几天我去广州了,她并未在广州居住,属于无固定所在地,我现在想起诉离婚,是否可在哈尔滨的法院起诉。广州的法院法官说我这种情况可以回哈尔滨进行起诉,是这样吗?但是哈尔滨的法院说不给立案,必须要公安机关开的下落不明的证明。是这样吗?司法解释中好像是可以的,请问我应该在哪里进行起诉?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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