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是不是必须点明财产是什么,不然只是说放弃某某财产的继承权,不作数。
更新时间:2012-01-02 12:03:45
问题描述:
家母去世有一笔存款,一套房子,姐弟二人分家,说好存款归弟,房子归姐。到公证处,弟要姐签一份放弃母亲财产的公证说明,该公证说明母亲去世突然,没有留什么话,只有这一笔存款的财产,姐放弃。然后第二段,又声明姐放弃母亲的财产。姐这时提出异议,说母亲还有房子我继承,公证员马上说,没有提房产的具体信息,就不代表放弃房产。姐只知道弟与公证员是熟人,害怕之间有什么猫腻。也害怕时间长了,今后解释不清,请问这份公证书有问题吗?有又怎样解决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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