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应与研究员共有专利申请权。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该归谁?
更新时间:2011-12-30 08:47:02
问题描述:
一科研所研究员受某生产单位委托,研究开发新的生产工艺,双方未就开发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作出过约定。该研究员利用生产单位按约定提供的研究设备和技术资料完成了新工艺的开发,并发明了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该研究员就该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生产单位提出异议,认为该项发明创造使用了本单位的设备和资料,所以应与研究员共有专利申请权。研究员提出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新生产方法是其头脑中的构思,当然归其本人所有。
请回答:
(1)该项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为什么?
(2)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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