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当时可能未告之合同内容)请问如果仅凭卖方一人到场,费用大约要多少?
更新时间:2011-12-30 19:51:50
问题描述:
18年前,卖方因为盖新房筹款,要我买其一间老屋,价格为两千元,付款后,买卖合同由卖方一人书写完后交给我,合同中写明卖房原因以及售价两千五百元并且注明钱已经当面付清,见证人(未在现场,卖方写完合同后才通知他们是见证人,且当时可能未告之合同内容)随便写了2个亲戚的名字(因大家都是亲戚,当时并未在意)。今年村里组织办房产证,卖方妻子要求我补给她五万元,被拒绝后,到办证处以房子存在纠纷为由,要求暂停办证。办证处告诉我,要是想要拿到房产证,一是要公证处公证那间老屋为卖方一人所有,二是要法院的判决书。请问如果仅凭卖方一人到场,公证处会给于公证吗?(注:那间老屋是卖方母亲盖起来给卖方的)如果到法院起诉,我胜诉的几率大吗?费用大约要多少?因卖方年事已高,而且都是亲戚,是否有更好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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