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退房问题
更新时间:2011-12-28 17:09:1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2011年9月16日和开发商签约买了房子,当时签署了正式合同,合同里写的是付款45万,贷款26万,当时已经付款45万了,但是贷款没有办下来。后来和开发商写了一份零时协议,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付清剩余的26万,不贷款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不想买了,想退房,可以吗,应该按照哪份合同呢,需要补偿差价吗?
正式合同里写的是90日内,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赔偿,请问下,现在12月28日了,是不是已经过了90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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