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已送达解除合同通知给被告,现在合同继续有效吗、林某有权收回农田吗、本村还需要向法院起诉
更新时间:2011-12-27 19:02:26
问题描述:
本村在04年1月12日与林某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承包期25年,每占亩70元一年,当时原村长是没召开群众大会,拿一张白纸上门叫每户签名有三分一签名,三分一冒签代,三分一没签就这样村长一个人和村委书记,林某三人包办】直到2010年林某又把其中70亩转租他人村群众就于20010年12月13日发通知全体群众强烈要求终止合同并收回农田。要求林某12月26日前把农作物收获完,交回农田但林某不理会,群众就于12月26日强行收回部分农田【70亩】林某在2011年7月7日把本村告上法院请求;一合同合法有效,二赔偿农作物损失共364870元,三诉讼费由被告负责。法院于2011年12月19日判决如下;一,原,被告于2004年1月12日签订的合同有效。,二。驳回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8340元,林某负责。另外被告抗辩原告违约,且已送达解除合同通知给被告,请求解除合同,本院已依法进行释明,被告没有提出反诉,因此,对此抗辩,本案不予调整。请问大家一。本村已于2010年12月13日送达解除合同给林某,现在合同继续有效吗、林某有权收回农田吗、二,本村还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吗、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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