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0月进入公司,底薪只有800昆山最低薪资标准是1140,后来老板说试用期3个月后可以加,合同是12月中旬才签的。而且给我们的是空白合同叫我们把名字都签好,然后收走了,说为了1月份给我们交保险。
更新时间:2011-12-27 17:58:00
问题描述:
另外公司给我们签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公司是在百盛商场设的专柜,由于公司不让我按正常手续离职,百盛商场也不批我的离职这样我自己走后还可以拿到,进商场时交的工服,更衣柜子。。。押金么?我1月10号可以就不去上班了么?他会不会反咬一口扣我的钱,或叫我赔钱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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