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同时变更名称和法人,如何赔偿员工?
更新时间:2011-12-22 16:38:44
问题描述:
公司现在由于股东变更,新股东接手进来。同时新公司用新的名字和法人代表,品牌和商标还是用原来的。现在公司要求签离职协议,买断工龄,同时答应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补偿,2011年12月20日通知签的,工资只发到12月份。劳动合同三年一签,但还有二年到期。我2000年1月进公司的,工龄已有12年了,但社会保险只从08年开始交起,前面没交过。(2012年一月份的工资估计新公司双向先择后上岗再发了),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可否要求补偿金的两倍赔付?还有其它要求补偿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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