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问题
更新时间:2011-12-21 09:30:0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12年四川某高校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去湖北一家单位面试时,面试前单位就先让填了乙方的信息及签字并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书,然后协议被留在单位,过了几天单位通知录取了,我由于没有考虑清楚就答应了,现在单位盖完章后寄到学校来盖章,我有点不想去那单位,现在不去算不算违约呢?补充协议中有违约金一项,那要是算违约的话是不是非得赔偿违约金?而且四川这边的学校的协议貌似只是两方协议,只需要填学校就业部门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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