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更新时间:2011-12-21 22:29:50
问题描述:
我和妻子于2009年结婚,2010年共同购买了一处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她的名字,目前还没有交房,即将交房,我们商量并经过我妻子同意,准备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改为我的名字,请问能够更改吗?通过什么方式更改呢?是否需要另外缴纳一些税费?如果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不能更改,那就只能以妻子的名义先将房产证办下来,然后再加名,之后是否可以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呢?这种情况又是否需要缴纳税费?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些建议和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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