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房产纠纷一事
更新时间:2011-12-25 18:22:07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借这次网上咨询的机会,向您咨询一个自己房地产的问题: 我在****县有一套房产,88年办理了房产证,当时我和我的儿子各办一个房产证,将此处房产平分为两块,98年因子女上学,我们全家搬往昌吉,房子暂时由我的亲戚租用,2004年亲戚多次缠着要买此处房产,看在亲戚的面子上,我口头同意转让房产,并得到对方付给的房款2万元,并将我和我儿子的房产证都给了亲戚,当时我儿子由于上大学不知道买卖房屋这件事,当时国家政府又通知动迁平房(我家房产属于此项内)不得过户,所以亲戚拿的房产证过户不了,当时亲戚也只知道办理不了过户手续,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到2011年9月我亲戚拿着我和我儿子的房产证与开发商私自签订协议,推平了房屋;开发商答应给予我亲戚80万的赔偿;但由于房产证是我和我儿子的名字,所以我亲戚才到昌吉借吃饭喝酒之际,把我灌醉,在我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以他写内容我模仿的方式,写下如下内容(据别人说): 位于*****房屋已转让(包括整个院子),一切手续由***(我亲戚)办理,署名是我的名字(不带我儿子的名字);顺利的在开发商那里得到了先期30万元的赔偿金。第二天酒醒以后我很后悔,我们立即给房产商打电话,房产商说现在只于我亲戚谈,因为我在字条上写的是包括整个院子;儿子此时也知道了我与亲戚在2004年转让此房的消息,表示坚决反对;我想问一下几个问题:1、此房产截止到我提问,房产归属谁?2、按照国家法律,在喝醉的情况下我写的字条具备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写的字条能否代表我儿子的房产?3、我儿子的房产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转让,而后产生问题,此类赔偿能否追回?4、在2004年我私自与亲戚口头转让房屋,但是由于动迁房屋不能过户,此类转让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希望这个房产纠纷能够严格为当事人保密,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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