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1-12-19 09:37:37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是在雅泸高速公路工地守地磅的,地磅在108国道旁边,我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违规在108国道上横架了一根胶水管,沿地磅顶上经过,支架高度6米7,我们的水管已架了两年多,交管部门也一直没有通知我们。
10月31号有两辆过磅的车过磅,这两辆车是买铁老板找来拖铁的,第一辆车过去了,第二辆车把水管挂低,车没法过,买铁老板就说把水管剪断,陪我200元钱叫我自己找人修,然后第二辆车司机叫第一辆车的司机上去剪水管,老板在下面指挥过路的的车子,但是水管还没有剪断,这时一辆过路车没有看到人指挥,把水管和剪水管的人一起挂下来,剪水管的人大腿粉碎性骨折,我和我丈夫也受伤住院已出院,那个受伤的人还没有出院,已花了5万多,以后还要评残。我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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