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的定义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1-12-18 12:10:32
问题描述:
我与小区保安因小区停水之亊发生争执.缘由二次洵问停水原因,他一慨推说不知道,让他帮忙联系他也不肯还出囗骂人,使业主动手想去打他,但并没打伤他一点,只是手指碰到他的衣服,而后保安更骂历害,迫使业主再动手去打他但手指只碰到脸下部并没有成一了点伤,而后小区保安要求去检查,要求合理吗?如他检查沒事,这笔费用应该谁付,别公安对业主罚款200元合理吗?是不是接受了罚款,公安对业主还可以再罚或拘留吗?这种行为够得上拘留和罚款吗?最高罚金应是多少,最少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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