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12-16 16:26:34
问题描述:
朋友这次被贪污罪的名义拘留了,现在法院还没最后判决。
起诉书上写明,04-09年期间,将员工加班单弄虚作假所得,共贪污金额为50万,其中08年的时候,因为有的人发现了自己的加班单不是自己的签名,所以找我朋友,要私了这事。当时是给了他16万。这点起诉书上也写的很清楚。
现根据检察院又要求退赔50万,我朋友也退赔了。
现在越想越不对,当初私了的那个16万算什么意思?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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