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普查还查离婚妇女,这符合情理吗
更新时间:2011-12-12 12:45:4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离婚4年的女性,从离婚后就不再参加妇女普查。今年不知我们当地的计生委怎么想的,要求我们离婚的女人也必须要参加妇女普查,如果有一个不去,就考核我们单位执行不力,影响我单位的年终评选。我非常不理解的一件事情是:离婚就是没有配偶了,没有配偶自然也无法怀孕。我去当地计生部门咨询,计生部门的答复是:因为有人办理假离婚偷生小孩。因为有这种情况,所以所有的离异妇女就都该被列入怀疑对象吗?就必须要查怀孕吗?像这种以偏概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带有侮辱性的要求,我们作为单位职工还无权拒绝。我想请问,到哪儿可以去说说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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