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12-06 23:36:43
问题描述:
2002年井陉县开始建设张河湾蓄能电站,并且下发了在淹没区的移民,不许搞任何建设和搞永久性经营活动。我是2005年在派出所注册登记了立户申请。至今未娶。现在测鱼镇政府才启动了移民事顶。我父和我弟为一户,我自己是独立一户。2002年登记宅基地是我已和父亲各自分开房屋,并且各自登记。现在测鱼镇政府规定,和我父亲只给一处住宅,我现在已经28岁,弟弟已经23岁,因为政府多年未搞移民安置,我们也不能盖房子,造成我至今未娶,这样的安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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