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谢谢!
更新时间:2011-12-06 12:56:22
问题描述:
前端时间我家人被人打伤脑部,当地公安机关初步伤残鉴定为轻伤以上!现在我家人还在医院治疗中!对方已刑拘!由于我方当事人还在医院治疗,想让对方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但对方在象征性的支付了5000元后就再无诚意支付医疗费用了,问当地主管案件的派出所回复也是说他们只能帮忙催促!如果对于真不支付只能法院解决!事情大概就是这样的!就是我想问下几个问题!1、事情要是在没解决掉的情况下。看守所会不会放了对方已刑拘的人!刑拘多久有没有时间限定的!2、向这种情况是不是检察院是提起公诉的还是要我方当事人提起公诉!3现在初步伤残鉴定为轻伤以上!是不是以这个为依据了还是要等我方人伤愈后再次做鉴定,再次鉴定有没有可能连轻伤都没有!4、向这种情况如果对方不支付医药费用,是不是会判刑(实刑)?有没有可能对方医药费也不支付。刑(实刑)也不判的!此案件公安机关定性为互相打架,而且认为我方也有一定过错!实际上我方根本无还手。纯属故意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对对方判刑上或者赔偿上会的一定减轻!如果对方被取保侯审,是否会通知我方!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这个案件到后面会不会赔偿也拿下到,实刑也可以不判的!因为对方是江西人,经济上难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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