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学生校内受伤,放学后老师要求学生跑操场后才能回家,因为操场无照明,两学生相撞而受伤。
更新时间:2011-12-07 08:14:46
问题描述:
中学生在学校内受伤 - 学校已放学后他们班的老师没让学生回去,让他们在操场跑几圈才能回家。当时已经很晚了操场上也没有照明。视线极为不清,于是弟弟与迎面而来的同学撞了个正着 一个轻微脑震荡和面部神经组织部分坏死另一个鼻中隔弯曲(需做手术,但要18岁后才能做,而且因为鼻中隔受伤进而造成未来生理上的困扰,例如容易流鼻血,得鼻炎。经常性头晕等等并发症,让做家长的及为担心)。因为未满18岁手术就要耽搁至学生毕业后才可实施。因为对于(学生在校受伤的维权意识较薄弱)对(毕业后手术的赔偿报销问题的不了解),学校似乎也只想负责一半的费用,但是在我看来这两个原本健康的中学生,未来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将永久受到这次意外伤害的影响,想起来就倍加心疼。这个家人们实在是无法接受。所以希望了解相关案例的法律人员能给予建议和相关的法律条例做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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