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和继承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12-03 14:53:24
问题描述:
家里奶奶过世,现在剩下爷爷。在奶奶没过世到去年大小事都是我们家出面,比如爷爷住院,奶奶住院,老人生日什么的。其他子女都很少管。奶奶过世后也是我们家照顾爷爷。直到去年其他子女就开始排挤我们家,并开始哄骗我爷爷不用我们家照顾,开始说是四个子女轮流照顾,没轮到我们家就不轮了,就由我大姑照顾,并且开始要卖掉我奶奶过世后的这套房子(我爷爷现在住着的)并且要把我奶奶的那一部分分成5份,给分了,我家和我二姑家就不同意,因为卖了老人就没有个固定的居所。但是爷爷现在执意要卖。然后说以后不用我们赡养,去我二叔家(二叔离婚,我爸妈也离婚是奶奶过世前)也就是说要把他那份全给我二叔(并未立下遗嘱什么的)。我想问下如果由我二叔赡养,老人过世没有遗嘱的话,四个子女都有财产继承权么?如果其中2个子女不同意老人将现有的房子卖了,老人还能卖么?不用其他子女赡养并立下字据包括老人生病的医药费,过世后的费用(奶奶过世后的费用都是我家拿的)什么的,都不用其他子女承担,都由老人指定赡养的子女承担,并且老人过世后的属于老人的遗产给他,这样的字据能生效么?如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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