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构成诽谤罪吗?
更新时间:2011-12-03 23:08:4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以下情况是否构成诽谤罪?
我从9月份开始在广州一家公司上班,11月初辞职离开。当时我还在试用期内,但是我们没有签订合同。该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说,我才能拿到全部的工资。但是老板立马叫我走,按照他的规定,立辞立走要扣掉半月的工资。而且是要等到他们的发工资日才能拿到我的工资。于是到11月底,我应该可以拿到我们约定的工资了(因为我还有10月份整个月工资,加上11月份8天工资没领)。走的时候,负责人跟我说11月底会全部结算。但是11月底工资到账的时候,只有1000元,本应有1700元的。于是我很气愤,以为就想给1000元打发我了。于是我就发了一封邮件给负责人,邮件中说了很多气愤的话,有说老板赖账,说公司没有诚信,说公司不会走长远等一些话语。结果该公司的负责人说他忘记告诉财务叫他一次性给我结算工资,那就是这1000元没有错,结果他们说我诽谤老板和公司,要起诉我。
我的邮件只是发到负责人的邮箱,没有大范围的散布。结果他回复我的时候把信件操送给了公司很多同事。
他要我道歉,我为了事态不变严重,发邮件道歉了,可是他一定要我当面去道歉,不然就法庭上见。
我很害怕,不知道是不是构成诽谤罪,我很害怕他起诉我。
其实他们违反了劳动法,这个我知道,我提醒他们,他们说不怕,叫我去告。所以我现在没办法了
能帮帮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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