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又两次公开道歉。对方又不同意,请问如果法院判决,最长能判多长时间,赔偿对方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1-12-05 14:06:21
问题描述:
我在今年七月份和别人发生纠纷,把对方鼻子打成轻伤,当天送医院我就把医药费给了对方。住了17天以后痊愈出院,医药费共6000元是我给的。又在派出所押了4000元,以后又两次公开道歉。在派出所调解时对方索要20000元现金,我也同意,派出所让我第二天把20000元现金在派出所交给对方,可是第二天我拿钱到派出所时,对方又不同意,说原来他要的是30000 元派出所无奈不管了。现在对方把我起诉到法院。向我另外索要50000元才同意私了,我给他20000元对方不同意,最后通过协商至少30000元才同意调解。请问如果法院判决,最长能判多长时间,赔偿对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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