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任负医药费吗?
更新时间:2011-12-02 20:34:22
问题描述:
我兄弟是上门女婿,去了四年,生了一个儿子,在上门期间与家人还了一万多元的债,但今年得了重病住院40多天,他在住院期间他们不理他(他的妻子也不闻不问),也不照顾他,由我们照顾。转了三次院,共用了医药费16000多元,生活费、住宿费、开支近6000元,总合计22000多元,他们总的出了7000元,现在马上要出院了,我想向各位律师咨询一下,剩余的部分,他们有责任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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