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要钱不给,二审法院说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财产转移了,侵权责任如此明显,我只能等吗?
更新时间:2011-12-01 10:51:18
问题描述:
我与某公司合作造林,我出资,他管理,所有林木是我的,合作期6年,四年间伐也属于我所有,公司可以利用林间地获取收益,6年合同到期,以后生长的林木属于公司,林权证属于我所有。林木长到3年半公司对林木评估每亩10900元,评估有效期一年,过了半年时间,一场台风,树被刮倒,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树盗砍伐销售,多次要钱不给,我与2011年1月起诉法院,几经周折6月才下判决,判令公司赔付林木评估每亩10900,剩余两年的次生林属于我所有,。对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说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这就是一年的结论,明明知道公司就是拖这不给,这一年时间,老板的车房都买了,老婆离婚了,财产转移了,可是我只能等法院的程序,一点办法都没有,觉得受害人想维护自己权益真的很难,这就是中国的法律,我都想把案件公布出来,让大家来评论,侵权责任如此明显,二审法官却看不懂,请赐教,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我只能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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