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土地纠纷
更新时间:2011-11-30 14:33:51
问题描述:
家里姊妹七人,年轻时一起种地干活,时有老三开荒出一块大约一亩的荒地,后兄弟姊妹成家以后,老三也由云南嫁至广东,老五家一直家境困难,老五又老实本分,就把这块开荒地分给老五家,家里总的土地面积算下来,老五家比其他家多占了大概120平的土地,分家至今已近二十年,老五家栽种这块荒地也已二十年,现在广东三姐突然回来说要要回这块她当时开荒的土地,老五媳妇拿出分家契约,契约上是这样说的:现有大荒田一块归老五家管理,使用。请问这场纠纷,理在谁,谁应该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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