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离婚,有些财产方面的问题想请教。
更新时间:2011-11-29 23:37:08
问题描述:
请问夫妻分居期间,女方无工作,男方的工资、奖金是否可以算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这部分进行平分吗?2、由于女方无稳定的工作,婚后将男方的部分工资做为共同生活储备金进行存款处理,女方的工资进行日常花费,但无书面协定。现在离婚,男方要求存款全部返还,女方要求这部分钱款进行平分,法院是否支持女方要求2、由于女方现在无工作。要求法院将共同财产多分给女方,法院是否能给予支持。(离婚原因是夫妻之间已无感情,并且结婚四个月内只有一次性生活,并且生活期间双方无法建立深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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