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变更企业负责人
更新时间:2011-11-30 13:17:37
问题描述:
你好 我辖区内有一家药品零售企业(单体),经验场所是男方家门面,企业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是一个人(儿媳妇)。最近,因企业负责人赌博欠下高利贷,已经跑路……高利贷只好到药店闹事。因为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所以这家老人只好替其偿还(其儿子担保借贷的)10几万的债务,现要求变更企业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据老人所讲,这家药店开始是老人的,后面是送给儿媳经营的,现在要求收回。现在正在向法院申报失踪人口,解除婚姻关系。
因为变更企业负责人与原药店企业负责人有利益关系,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只要法院出具人口失踪证明 他俩解除婚姻关系 财产分割以后 药监部门才能与其变更?怎样做才能不违法法律法规。到时候要是这个人又回来了,说她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们就把她的药店变更为其他人的了 反告我们 我们就真是吃力不讨好了……法律不太懂 不知道有什么说错的地方 请原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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