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1-11-28 19:55:38
问题描述:
近期村里开会说家里要搬迁,村里干部宣布说;同意搬迁的每人可得25平方(在指定的安置点)土地建房子和4000块的搬迁费,如果不要25平方的土地可得4万块钱,没有别的安置费,水稻田每亩1.8万元,水泥平顶房600块每平方,瓦房300块每平方。我家只有4个人有土地,每人两亩,这样一算,卖完所有地和房子一家也就二十万左右,我家有十几口人,连建房子都不够,以后土地也没有了,村里有七个村领导,有6个已经签了名字,这次的征收也是村领导去找人来征收的,不是国家或自治区的需要征收的,没有如何的公示和公告,问村领导要什么文件都说没有,因为村长很有钱,很多人都听他的,也有一半的人签了名字,明知这样 的征收不合法,现在我们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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