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更新时间:2011-11-27 15:17:4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孩子在学校有意外伤害保险,因第三者意外伤害在派出所调解下签订调解协议后,对方支付了前后期医药费等费用(协议内容)后,到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拒赔,保险公司的观点是:保单条款中《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复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下表所列明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金额按下表所列明的给付比例付给医疗保险金。》,保险公司的观点是医药费不能重复赔付,因为我已经从对方那里得到赔偿了,因此拒绝理赔,保险公司做法对吗,我可以申请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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