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口头协议后交了5000元定金(有收条)店主拒不退还定金。收条上写有“切止日期为第二开”但”切“字错了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1-11-24 16:33:04
问题描述:
我欲顶下一店铺,达成口头协议后交了5000元定金(有收条),但第二天签正式合同时店主反悔昨天的承诺,故正式合同未能签成,店主拒不退还定金。
请问:1、此收条有有效期吗?
2、收条上写有“切止日期为第二开”但”切“字错了有法律效力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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