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11-11-24 06:33:55
问题描述:
你好,去年我和朋友一起开店,共投资了40万,朋友手上只有10万现金,所以我先出了30万,其中10万算是借给朋友以后在盈利中慢慢还。年底,因为她男朋友的关系,我决定撤资,朋友写欠条说两年内无息等额还款30万,还款日期从今年4月开始。可今年4月开始,她每个月都有各种理由不还钱,催急了就给个一两千打发我。无奈我6月底的时候去找她拿了些之前的货充当抵债品。可是,现在她把还债的事丢给她男朋友,打她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一点清欠的意愿都没有。我很生气,但是总不能因为生气胡乱找讨债公司让自己惹麻烦。我现在怀孕了,医生说我有子宫肌瘤孩子很容易流产,让我不要工作。可是我不工作她又不还钱我已经没有生活来源了。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提起民事诉讼这种案子法院受理吗?她在上海我如果要告她是不是要原告就被告去上海起诉她呢?我现在身体不方便能不能找个律师代替我诉讼呢?还有,我知道她和我妹妹一起联名买了份基金,到期时间是13年。如果她继续不还钱,我能不能要求她把这份基金的所得偿还给我呢?麻烦你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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