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用人单位合同签定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请问这样我的加班费怎么计算?这样我能追讨回加班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1-11-23 16:55:51
问题描述:
本人与用人单位合同签定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半,工资2800.后来因工受伤,治疗期满后上班给我调换职位,工作时间两班倒,我上夜班,从晚上8点到早上9点,共13小时一天,刚开始几个月一整月上满,没有假日,后来和工友调配才一周休息一天,请问这样我的加班费怎么计算?我工伤期间给到我账上的工资是2800,现在一天上班13小时也是按2800打给我账上,有一次给我工资条做得很规范,有全勤奖、加班费、扣保险的等等的,因为单位使用智能指模机打卡的,我什么证据都没有,单位把劳动合同给骗收回去了,这样我能追讨回加班工资吗?谢谢,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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