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1-11-22 23:10:10
问题描述:
您好。
昨天我骑电瓶车在小区内一处没有岔路的90度拐弯路段与一辆小轿车发生擦挂(拐弯处没有高墙,但是有很多泊车,泊车不完全遮挡视线)。
擦挂发生时间是在晚上6:10左右天色没有完全黑,我没有开车灯和鸣笛。对方开了车灯但出弯道没有鸣笛。
挂擦发生位置在非常接近弯道的位置。处于我基本进入弯道,对方驶出弯道的状态。
当时我的右侧全停放了泊车,基本没有可供行驶的道路,所以我只有借左道靠右行驶,已经基本是擦着我右侧的车了。
对方车辆是从我同侧右转起步后再转左弯,他的右侧(我的左侧)没有障碍物。道路虽然相对狭窄,但足够我俩的车错车。我发现对方的车以后在即将进入弯道时已经完全制动停住,此时我的电瓶车头与我右侧一辆小轿车的侧前门基本平齐。
对方车辆在车头刚出弯道时其左前将我和我的电瓶车迫倒从而挂擦到我右侧的小轿车。整个经过没有人员伤亡,只有三方车辆擦挂。
当时汽车就报过保险公司和交警了,但保险公司说理赔需要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而交警来了,当时只拍了照,并没有做详细笔录。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和那个迫倒我的小轿车谁应当对整件事故负责或谁的责任大。这类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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