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工程款无果残疾人维权
更新时间:2011-11-20 01:10:3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黑龙江省五常市一名残疾人,2010年7月初承包一个塑钢门窗工程,按照合同签署应该工程完工之日付工程款5万余元,到现在大半年都过去了,工程款仍旧拖欠,不予以理会,这里面还有这样一个问题,合同签署人是五常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的妻侄,而工程的承包人便是五常人民法院的办公室主任,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应起诉对方,是起诉与我签合同的人还是应该起诉工程的承包商?
15636081988 我的联系方式 希望得到您的回复!谢谢!一个残疾人维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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