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和结婚时男方给的黄金首饰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11-11-18 23:53:40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女方.我与男方结婚一年多,现生有小孩两个多月.婚后两人和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姐姐居住在廉租房,四十平米.男方一直创业未成功,收入不稳定.婚后两人很多事情的看法和做法不同,总有争吵.与其家里的生活习惯很不同.现有小孩,居住环境很窄,父母很不讲卫生.处处受约束.商量外出租房住,男方总说没钱,不敢出去住,男方一直很依赖父母.现两人时常因为这些事争吵.我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说可以,但是要我向法院提起诉讼他才答应.他的意思是想争取抚养权,要我提供抚养费.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然后结婚时男方给的黄金首饰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男方想说是他们家的.然后我产假的时候,公司给我的工资和生孩子给我的利是钱,是我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也想要这钱.孩子的抚养权,这样会判给哪方?如果孩子给男方了,我得付多少抚养费?如果孩子是抚养,男方这样的情况,法院会判他给多少抚养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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