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并得到赔偿
更新时间:2011-11-18 09:03:04
问题描述:
你好:
我已在本厂上班14年,一进厂的时候是事业单位的下属厂,我们是临时工,没有签合同,后来又办一个厂,让我们到那去上班,过几年才签合同,但只签一份由他们保留,过两年才帮我们交养老保险,过两年又改制了,不许有下属单位了,以低价卖给了浙江人,合同是由浙江人承担所有工人的后续工作。由于浙江人经营不善,现在无效益。买厂是借钱买的,买后又抵押做了贷款还了借款,无力偿还贷款,又将厂卖了一半还了贷款。现在处处刁难我们,让我们自已辞职,或找理由开除,好拒不赔偿。之前老板口头宣布破产,后又不承认,有一批工人强制赔偿才得到赔偿(低于工资乘以买厂时间或交保险时间)。现在两年没有签合同了,我们怎么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并得到应得的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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