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木所有权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11-18 09:32:26
问题描述:
国家规定土地林木都是三十年不变的,但是在我们农村有四年一分的规矩,去年因为林地的分法起了分歧,我们这镇里领导还有我们村里的领导指派人分了林地。但是好像快到秋天的时候上级下来指令又说国家有政策,那次分的都不算数了。因为我妈妈他们长期在矿山工作也没有收到这个通知。就按当时分的林地收了秋,今年突然有人去镇里把我的爸爸妈妈告了,要求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我想问下这样的官司我们该怎么处理?爸爸妈妈都觉得很冤,难道我们的国家和政府就可以这样说话反反复复吗?农民的利益该着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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