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向王传授了“砒霜煎中药”、是否均为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人?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
更新时间:2011-11-15 23:38:07
问题描述:
王某(男)与向某(女)长期通奸,为达到结婚之目的,王某与向某共谋用毒药谋害向某之夫李某。王某找到非法行医的吴某请教毒杀李某的方法,吴某明知王某的杀人意图,对王某进行过劝告,但在王某许诺给予酬金后,吴某还是向王传授了“砒霜煎中药”、“呋喃丹掺酒”等杀人方法,并告诉王可从医院里面弄到砒霜。王某又找到某医院的钱某要砒霜,钱问何用,王讲出实情后遭钱拒绝。王即以揭发其隐私相要挟。钱无奈,给王一包硫酸铜(一种会引起呕吐而又不致死的药物)。王将药交给向,让向某乘李某患病之机在其中药里下毒。向某依计将药投入李某服用的药中后,因顾忌事情败露,便将掺入硫酸铜的中药倒弃于便池中,并在随后同王某断绝了通奸关系。由于王某仍然纠缠不休,向某便揭发了上述罪行。
分析:(1)王某、向某、吴某、钱某四人是否均为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人?(2)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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