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签合同,辞职了,可不让走。
更新时间:2011-11-14 15:41:19
问题描述:
不让走,说没找到人之前不可以走。。。可已经快两月了。还和他吵架,因为是做流程的工作,着个部分就我自己,我走了,他门后面走没法做。。。一直都不让走。。。。。我想通过劳动部分解决,申请仲裁。可公司也没发押金条,只是在领工资时,在一张表格上签字。而且,我用的名字和身份正上的名字不一样。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万一,告不成,可能让他开除我,那就什么也没了。。。公司很多人,都想走,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告。。到哪去告。我在山东青岛,希望有人帮我解答下。投诉地方的电话是多少。。。。。谢谢了,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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