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唆使丈夫要与我离婚
更新时间:2011-11-16 17:59:09
问题描述:
今年十一过后,他家以我不能生育为由,唆使丈夫要与我离婚,不是我不能生育,我分别于06年与08年怀孕两次,但分别以流产告终,但这两次主要原因是他家以胎儿不好为由要求我去流产,从那两次流产经历后至今我未怀孕过。2010年6月份公公出资15万,我们夫妻出资10万共同购买一套房,房产证上写我夫妻俩名字,我娘家出资3万(其中2万用于装修,1万用于买家电)。我有3万存款,但都以他名义借出和使用。
离婚谈判中,他家都以时间紧来要胁我一周内要给他们家答复。公公写了两封信,在两封信中句句有中伤我本人,给我人格尊严带来伤害。
请问我现在离婚:
1、房产上有我名字,能否分到一半房产?
2、如果不要房子,钱大概能分到多少?
3、是否能申请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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