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审结期限
更新时间:2011-11-13 16:10:31
问题描述:
我有一民事赔偿案件,2011年4月16日在法院递交的起诉书,6月14日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9月26日就相关赔偿做出了司法鉴定,但法院至今没有作出判决。我多次找法院咨询,主审法官答应在案件规定的审结期限内一定给予判决。
1、请问我这个案件的审结期限应该是到什么时候为止。
2、按照规定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加上鉴定的时间,一共是7个月,我这样理解是对的吗。
3、按照这样理解我的案件的审结期限是不是应该在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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