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字据问题,请问这样一个字据没有公证,也没有公证人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1-11-11 15:20:48
问题描述:
老公给我立份字据,是我写他签字的.没有公证,没有公证人,就是我们私自写的.字据内容是这样的。甲方 我XX身份证, 乙方 XX身份证, 今乙方自愿立此字据,无任何欺诈行为。以后甲方乙方离婚除夫妻共同财产都归甲方所有外,乙方无条件另外支付甲方人民币10万元整,大写.作为甲方的私人财产。如有违背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此字据终生有效。支付期限自离婚起半年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然后是日期。 在一个问题就是,假如字据生效了,夫妻财产都归我了,但是他拿不出承诺我的10万圆钱怎么办,他拿不出来的话我可以告他什么,他会受到什么法律制裁?在一个主要问题是这个字据是我手写的,他签的字,并写的身份证号,有效吗?还是要他自己写. 不是离婚协议,只是字据,不想离婚,因为家里面的房产都写的老人名字,所以老公为了能给我个保证我们才写的这个字据.怕有万一,对自己也有好处.希望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那个分只油分了,但是我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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