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助我,谢谢!
更新时间:2011-11-09 10:58:41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大大们好:
我有8个问题要咨询,麻烦你们了__
1.我是在号称4星酒店做迎宾的,我们的正常工作时间是早上10:00-1:30 下午4:30-20:30,可是我们经常被迫加班、超时,但是无补休,无补薪。请问这个是否合理?
2.经常超时加班去帮服务员收台,擦洗餐具,摆放台面。这个是否合理?(我是迎宾……!!)
3.我是今年4.25面试,26正式上班的,试用期2个月,但是合同只签1年的,请问是否合理?
4.我试用期的工资是2000,试用期后现在的工资是2500,全勤100,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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