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郑某某量刑情况根据: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联合通告
更新时间:2011-11-09 07:40:33
问题描述:
2011年4月9日晚,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刑侦大队向黄沙坪派出所通报,称桂阳县方元镇观山村村民郑某某于4月8日晚在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杏林小区将其妻子雷某某杀害后潜逃,请协助调查抓捕。接到协查通报后,黄沙坪派出所高度重视,随即由教导员谭建源带领民警邓忠、芦辉等人赶到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的居住地方元镇观山村白水组调查了解情况,部署抓捕工作,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的住房和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布控;另一方面对郑某某在家的亲属逐一进行走访,要求他们规劝郑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通过工作,4月12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终于在其亲弟的陪同下来到黄沙坪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交待,因其妻子雷某某行为不检点,使他在村子里抬不起头。农历2010年五月初四这天,夫妻俩为此事大吵了一场。之后郑某某在长沙的儿子将雷某某接到长沙居住,并安排其住在车库里。但郑某某心中的怨气并没有因此消退,于是,他于2011年4月8日又跑到长沙找到雷某某并与其发生激烈的争吵,争吵中郑某某一怒之下将雷某某杀害后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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