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病假天数是否由公司规定
更新时间:2011-11-08 20:30:35
问题描述:
左手食指末端开放性骨折,医生医嘱最少要休息一个月,且病假单 急诊病例等材料多齐全,公司只给予病假一天,三天事假。共4天。若四天之后不能上班公司就依照公司规定矿工超过3天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做完手术四五天休息没那么快康复,又是伤在手上。简单说公司就是要把我赶走,说一个月时间长,公司不批。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我在公司做了快2年了。麻烦各位专业人士给予建议。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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