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能否因人而异?
更新时间:2011-11-07 17:19:17
问题描述:
公司内部有明文规定:为了公司的发展异地调动工作可有补贴。异地的定义为工作地点为非合同中明确的工作地点。我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地点为上海,后由于北京总公司成立新部门调到北京工作,为该部门第一个员工。但后来老板并没给我这个异地调动的补贴,而同部门其他同情况的同事得到了这个补贴,由于补贴金额很高,想问下这种公司内部的规定是否支持因人而异?有无法律条文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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