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11-11-05 22:41:12
问题描述: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2《该比率应不小于第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买受人因为特殊原因,要解除合同,愿意支付违约金,开发商会同意吗?如果不同意的话,这个剩下的钱一直还不上,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违约金会一直付到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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