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征地拆屋补偿标准区别对待
更新时间:2011-11-03 23:11:49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区政府由于建设需要,征用了我的8间小面积住宅房产,除我之外还有其他十几户与我相同房产类型的住户。后来区政府给予他们相近面积的住宅房产作为补偿,而单单对于我一户区别对待,认为我的情况特殊,不同意给予我同样的补偿,也就是一套住宅房产补偿相应的一套住宅房产,而是补偿我三间相应的住宅房产和5间商业店面作为补偿,两种补偿方案之间经济价值区别较大。由于我坚决不同意区政府的补偿方案,所以这件事已经拖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其他住户一年前就已经得到补偿,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现在想请律师和区政府打官司,我想要区政府给予我与其他住户同样的补偿外,还要赔付我这一年来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之后打官司的费用。请问,我的要求和想法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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