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费纠纷
更新时间:2011-11-03 23:53:27
问题描述:
本人于09年九月十五日内两次遭人入屋盗窃(均有报警),损失财物(当时价格4000元左右)加现金共约一万二左右,但本人只要求物管给修复给破坏了的门,但物管一直没有正式答复,一直到今年上半年,有两三次上门或打电话只是问我要管理费,对于我提出的门问题他们只是看看就算了,没有答复,因此本人就要求他不但要修复门还要给我正式的书面道歉,然后本人就一分不欠的交回管理费,但物业非但没有对我的善意给予答复,现在还将本人告到法院,说本人无故拖欠管理费,所以想咨询一下我应该如何打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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