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1-11-03 16:09:28
问题描述:
上周五下午四个小孩放学后在一家本地人的家围墙外玩,可能是小孩子们玩得太开心声音有点大声,吵到了那家屋主里面的人,屋里面的人就对小孩子们说:你们再在这里玩我就拿开水泼你们了。然后就真的对着围墙外面的小孩泼了开水。把两个小孩子给烫伤了,其中一个小孩烫得不是很严重,烫得最严重的就是我姐的小孩。轻伤的那个小孩子看到了屋里面泼水那个人的头,脸被锅子给遮住了。我姐儿子当天就送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说要住院三个星期。住院这段期间的治疗费大概是6000块左右。发生事情的当天,我姐报了案,当地派出所派出两名本地警察介入了调查。可能调查的警察有着袒护本地人的意识,经调查回复给我们的结果是到现在还没确定凶手是哪个,不能给那家本地人定罪。最初那家本地人怎么都不承认有泼开水这回事,前天通过警察传达了他们的意思,说他们愿意从良心上去承担所有费用。意思说白了就是现在他们愿意赔偿,但不认罪,希望我们不要再追究他们的刑事罪,故意伤害罪。所以要得到赔偿,只能说是过失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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